首页
  • 综合电视
  • 河源生活
  • 综合广播
  • 旅游广播
  • 东源台
  • 龙川台
  • 连平台
  • 紫金台
  • 和平台
  • 源城台
  • 江东区
  • 网络公司

注意!河源龙舟赛期间,禁飞无人机

来源:龙川县公安局编辑:2026-07-19

【乐游河源·东江竞渡】

关于2026河源市龙舟邀请赛期间

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


为保障我市2026年龙舟邀请赛期间低空空域安全,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禁止未经批准的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在管控区域内飞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管制对象:

本通告所指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是指包括但不限于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(包含轻型和超轻型飞机、轻型直升机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滑翔伞、动力伞、热气球、飞艇、无人机、航空模型、航天模型、空飘气球、系留气球等14种,其中无人机是重点管控对象)。

二、管制时间:

2026年7月24日25日19时00分至21时30分

2026年7月26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

三、管制区域:

龙川县东江一桥至东江二桥河道500米范围内进行临时飞行空域管控。

四、管制措施:

管制期间,除向公安报备的官方媒体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进入管控区进行飞行和航拍等行为。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,须经军队、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并向公安机关报备后方可实施。对违反本通告实施违规飞行行为的,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。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予以处罚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,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,杜绝违规飞行行为。广大市民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可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,公安机关举报电话:110

特此通告。


龙川县公安局

2026年7月18日


一审:叶丽婷

二审:许志武

三审:巫洪涛

分享到:
扫描关注河源广播电视台微信号(hyrtv87)

相关新闻

  • 一道家常菜,赢万绿湖民宿+千元
  • 不止龙舟赛!龙船巡游、打铁花、
  • 拾光纪直面时代之问,习近平提出
  • 拾光纪直面时代之问,习近平提出
  • 拾光纪直面时代之问,习近平提出
  • 拾光纪直面时代之问,习近平提出

网友评论

用户评论

已有0人评论,共0人参与

    Copyright 2006-2016 河源广播电视台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

    网络110报警 备案:粤ICP备1203623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(AVSP)许可证:粤备2011001号

    河源网站公安备案编号:44160130105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