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【乐游河源·东江竞渡】
关于2026河源市龙舟邀请赛期间
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
为保障我市2026年龙舟邀请赛期间低空空域安全,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禁止未经批准的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在管控区域内飞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管制对象:
本通告所指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是指包括但不限于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(包含轻型和超轻型飞机、轻型直升机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滑翔伞、动力伞、热气球、飞艇、无人机、航空模型、航天模型、空飘气球、系留气球等14种,其中无人机是重点管控对象)。
二、管制时间:
2026年7月24日25日19时00分至21时30分
2026年7月26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
三、管制区域:
龙川县东江一桥至东江二桥河道500米范围内进行临时飞行空域管控。
四、管制措施:
管制期间,除向公安报备的官方媒体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进入管控区进行飞行和航拍等行为。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,须经军队、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并向公安机关报备后方可实施。对违反本通告实施违规飞行行为的,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。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予以处罚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,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,杜绝违规飞行行为。广大市民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可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,公安机关举报电话:110
特此通告。
龙川县公安局
2026年7月18日
一审:叶丽婷
二审:许志武
三审:巫洪涛

